方女士春节前在某超市购买了一台洗衣机,没想到节前就坏了,节后在甘井子消协的调解下讨回了公道。
家住甘井子区的方女士今年1月买了一台400元的迷你型洗衣机,春节前夕洗衣机出现故障。方女士随后发现,产品说明书和机器上关于洗涤容量的说明不符——产品说明书上标注的洗涤容量是4.2公斤,而机器本身则标示4.0公斤。她按照产品说明书上写的数量范围内洗衣服,也能出错吗?
对此,厂家做出解释:一是洗涤容积4.2与4.0使用性能是一样的,差异不大,不影响使用,也不会是造成故障的原因。二是实物标贴是通用标贴,说明书都是统一的,所以产生差异。
方女士认为厂家推卸责任,便投诉到甘井子消协。消协认为,厂家给出的两个所谓“合理”的解释,并不能推卸他们应承担的责任。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以虚假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涉嫌欺诈,应当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
经过调解,厂方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双倍赔偿,加上其他费用,共1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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