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30日电 据中国银保监会30日消息,近日,由于未对个人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等原因,建设银行旗下6家支行分别收到罚单,合计被罚140万元。
上海银保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和上海虹口支行未对个人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违法违规事实所在时间分别为2018年1月和2019年2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七)项,上海银保监局对上述两家支行责令改正,分别罚款2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9年5月,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和上海徐汇支行均未按规定开展代销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及《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6〕24号)的相关规定,上海银保监局对上述两家支行责令改正,分别罚款30万元。
此外,2018年7月至2019年5月,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未按规定取消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第(四)项,上海银保监局对该分行责令改正,罚款20万元。
2019年4月,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崇明支行柜面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上海银保监局对该支行责令改正,罚款20万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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