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南京银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未按规定报送账户开户资料;未按规定开立账户使用;未按规定加强特约商户与受理终端管理;违规占压财政资金,受到警告处分并处罚款73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8778.02元,合计罚没756.87万元。
同时,相关责任人陈晓辉、周猛、戚梦然对南京银行反洗钱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分别被罚3.5万元;文斌对南京银行未按规定加强特约商户与受理终端管理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罚款5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南京银行于1996年2月8日在南京成立,是一家由国有股份、中资法人股份、外资股份及众多个人股份共同组成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体制。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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