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孙华:新的一年来了,2021年资本市场将有什么新变化,需要关注些什么?今日本报从退市制度改革、注册制改革、债券市场改革等三个方面进行解读,以飨读者。
本报记者 孟 珂
在2021年来临之际,A股迎来“史上最严退市制度”,2020年12月31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发布退市新规,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值得注意的是,正式落地后的退市新规较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的退市力度再升级,全面修订了财务指标类、交易指标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退市标准。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退市制度改革是提升我国上市公司质量的有效路径,是我国证券市场逐步形成慢牛格局的重要举措,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要内容。长期来看,优化退市制度,形成上市公司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是我国资本市场长足发展和稳健成长的基石所在。
多类退市标准全面修订
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关键的基础性制度,与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落地的退市新规更加严格。例如,财务造假认定收紧,将造假年限由3年减少为2年,且以连续两年造假合计数进行计算;将造假比例由100%降至50%,造假金额合计数由10亿元降为5亿元,并新增营业收入指标。
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由此可见,退市新规中的财务造假更为严格,体现出监管对财务造假的零容忍态度,对打击财务造假的坚定决心,从而对造假行为形成威慑,让严重财务造假的公司退出市场,维护投资者利益,提升资本市场的公信力。
除此之外,退市新规还明确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均应当扣除。对于扣非净利润前后孰低者为负值的公司,应当在年报中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会计师应当对此出具专项核查意见,以明确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完善交易类退市指标过渡期安排,明确股票收盘价在新规施行前后连续低于1元且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按照原规则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同时,明确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公司的相关主体,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前,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何南野表示,新出台的退市新规,一是大幅降低了退市门槛,新增了多种应退市的情形,大幅缩短了退市所需要的时间,整体更为严格,更具有实际可操作性,更加符合当下资本市场的发展现状,有利于让更多不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符合继续上市条件的企业退出A股市场,加强资本市场的优胜劣汰。二是退市新规的严格程度和处罚力度进一步提高,对市场参与各方形成了强有力的威慑效应,从而引导和促进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
谈及2021年退市将呈现哪些新趋势?何南野认为,一是退市将得到更严格的执行,退市效率也将大幅提升。二是2020年强制退市企业数量近20家,2021年退市数量或将进一步提升。
“新出台的退市新规号称‘史上最严退市制度’。在这新规下,一批劣质公司会加速退市。”田利辉说。
既要“退得下”还要“退得稳”
沪深交易所发布退市新规后,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应退尽退并不是简单地追求退市数量,退市也不是唯一的惩戒手段。严格执法一方面要做到有错必罚,另一方面也要坚持过罚相当,要实事求是,辩证、系统地考量上述关系。证监会正在加快制定责令回购等配套投资者保护制度,确保既要“退得下”,还要“退得稳”。
“‘退得稳’需要信息披露真实充分,以及实现投资者追偿机制,还需要推动场外交易的市场发展。”田利辉表示,信息公开是对投资者的最大保护。
何南野表示,既要“退得下”,还要“退得稳”,还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退市过程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事,不受其他无关因素影响和干扰,提高退市的执行力。二是要求拟退市公司在退市前及退市过程中加强信息披露,给投资者更充分的自主退出时间。三是进一步打造更为良好的退市后市场,提升市场流动性,让更多不幸买入退市股的投资者能够继续保有退出的可能性。四是加大对退市企业的稽查力度,厘清各方责任,并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处罚,处罚额可用于投资者及公司善后事项。五是进一步完善代表人诉讼制度,提高实际可操作性,让更多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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