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12月16日电 声称“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共同利益,保障经营稳定”而要解聘董秘的国盛金控收到了当事人的反对票,这也引发了深交所的关注。
国盛金控15日晚间公告称,于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解聘公司董事的议案》。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共同利益,保障公司经营稳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解聘赵岑女士董事会秘书及董事职务。解聘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运作,在未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副总经理李娥女士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16日午间,深交所对国盛金控下发了关注函。
值得注意的是,关注函中提到,当事人赵岑对《关于解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解聘公司董事的议案》等议案投出了反对票。
由此,深交所要求国盛金控结合赵岑就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详细说明解除其董事职务的原因、提议人,是否合规;解除其董事会秘书职务是否合规。
据中国基金报报道,赵岑,196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证券交易所高级经理,东莞市高能电气董秘,深圳中南成长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与风控总监,深圳鼎泰数控董秘、副总经理,2014年8月入职国盛金控,担任公司董秘兼财务总监。任期终止日期是2023年。今年10月,赵岑被解除财务总监一职。
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赵岑曾对国盛金控财报提出异议。在2020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中曾提到,公司及除董事赵岑女士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何赵岑认为三季报信披内容存疑?她在业绩预告中指出,2020年7月17日,子公司国盛证券、国盛期货被证监会实行接管。自接管之日起,接管组行使被接管公司的经营管理权,接管组组长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国盛证券、国盛期货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停止履行职责。
赵岑认为,根据相关规定,上述接管导致国盛金控失去对被投资单位国盛证券的控制;考虑到数据的可取得性,最晚自2020年8月1日起,公司不应将国盛证券纳入合并范围;公司对国盛证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由成本法改按权益法核算。
因此赵岑表示,作为董事不能保证本业绩预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作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对该等财务报表做出了异议签字。
11月7日,国盛金控针对此事发布公告,表示三季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指出,董事赵岑在异议说明中所述内容为其个人观点,其中部分事项与事实不符,所下结论缺乏法律依据;其对公司的指责,公司董事会均不予认可,其行为已对公司市场形象及声誉造成负面影响。并提出将保留对董事赵岑不当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赵岑在该则公告中表示,公司相关内部控制是否有效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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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早盘,国盛金控一度跌超8%。截至收盘,股价跌幅收窄至5.34%,报12.22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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