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国各地受到不同程度的重污染天气影响,空气净化器逐渐成为不少家庭在冬季和春季必备的刚需产品,净化器市场呈现“井喷式”发展,但一些滥造概念、价格虚高等问题也随之而来,消费者如何科学选择、规范市场有序发展已成当务之急。
多品牌空气净化器抽检不合格
近日,据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消息显示,2016年三季度,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检测13家受检单位的2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5批次。有两批次空气净化器产品的不合格项目均为“标志和说明”;另一批次不合格项目为“结构”。
据了解,本次监督抽查依据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 通用要求》(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GB 4706.45-2008)、《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GB 4343.1-2009)、《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 17625.1-2012),对空气净化器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耐潮湿、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等21个项目进行了检测。
本次抽查的产品包括Health lead EP1211-2B、图案HM220、格瑞卫康GW9613、Health leadEP1252-2B、格瑞卫康GW999、苏泊尔KJ160G-C11、格瑞卫康GW9616、松下电器F-PDJ30C Y(黄)、飞利浦KJ145F-A01 、奥丽思 KJH240、图案303(KJ250FA04)、莱克KJ706-F、莱克KJ503-F、莱克KJ703-A、图案F-VXM30C P(粉红)、图案F-VXK35C P(粉红)、飞利浦KJ300F-B04、飞利浦ACP027、美的KJ20FE-NH3、大松KJFD70A。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予以处理。以下为2016年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通报指出,标志和说明是消费者对产品认识的第一来源,缺少必要的信息或标识错误的信息,或者标识为非中文语言,会使消费者无法理解,造成误导,甚至误操作。
净化器市场火爆 行业有待规范
近年来,随着空气污染日益频发,市场上出现了一大波空气净化器产品。由于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日益提高,对室内的空气净化器的要求也越来越具体,工作场所、休闲场所、客厅、卧室等等都需要空气净化器。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电子产品调查办公室发布的分析报告称,未来我国空气净化器销量将保持30%至35%的高速增长,2017年可达1000亿元以上。
治理雾霾问题并不能速成,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很难解决,加上消费者对生活质量的要求逐渐提高,空气净化市场在未来潜力是巨大的。也正因此,该市场更亟需完善。
对空气质量的担忧和对健康品质生活的重视使人们开始购买空气净化器,不过,市场上五花八门的空气净化器品牌太多了,很多消费者完全不知道如何选择。在空气净化器新国标和空气净化器中国环境标志标准的影响下,空气净化器行业市场乱象得以改善。
不过,如今的市场中空气净化器品牌依然有很多,产品也都有着不同的价位区间,售价范围从千元以内到万元以上不等。消费者在选购空气净化器时,建议优先考虑品牌产品,按照空气净化器最新标准研发的产品为佳。
受到空气质量的影响,空气净化器市场得以“井喷式”发展,同时,也带来了不少隐忧。相关业内人士分析表示,研发和生产空气净化器的企业不仅要坚持产品创新和兼顾产品的实用性,还需研发对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负责的产品,加强更优化、更智能的芯片研发,还要将深奥的科技知识以简单易懂的方式让消费者了解,要公开信息,让用户放心。只有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才能真正屹立不倒,为消费者提供智能、高效且可持续利用的产品才能更好的在行业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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